轉知-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五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說 明:
一、 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3年12月13日公益星行字1130839號函辦理。
二、 檢附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公文及「第十五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各1份,惠請於114年5月31日前依該活動規定踴躍報名參加。
三、 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媛甯專員:
   (一)聯絡電話:(02)2762-9118
   (二)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三)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