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宣導】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黃牛票防制規定宣導

一、公告目的
為維護藝文票券流通秩序並防制不當黃牛行為,文化部已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條文,針對常見違法票券交易行為進行規範。

二、法條重點
依《文創法》第10條之1規定,以下行為皆屬違法:

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

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如使用外掛程式、大量搶票工具等)

三、宣導重點提醒

切勿購買黃牛票,以免間接助長非法交易

切勿將所持票券以高於票面價格轉售

切勿使用外掛程式或非法手段搶購藝文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