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雲林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辦法

轉知-雲林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辦法
說明: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15年9月2日府教學二字第1152443800號函辦理。
二、 申請日期:自115年9月15日(星期二)起至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止。
三、 申請資格:
(一) 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 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 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四、 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名額及金額得視本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
(一) 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台幣1,500元。
(二) 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 名,每名新台幣2 ,000元。
(三) 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
五、 旨案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https://eservice.yunlin.gov.tw/),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 免上傳申請書紙本,請優先用MyData申辦,可由系統直接確認有無中/低收入戶資格(經確認有資格者,則免上傳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二) 申請學校注意,校內審查部分請申請學校上系統點選初審通過,學生申請資料會於府端複審出現,申請學校須寄初審帳號需求單(上學期已申請過學校無須再送)至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案助理信箱:(yijie@mail.hamasta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