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鼓勵各系遴薦優秀青年學子接受表揚,以彰顯青年節之代表意義,
系上獲選學生請詳填:1.校內自評表、2.大專優秀青年資料授權同意書,由學務處評定推派全國或縣市表揚。
二、 遴選要點、推薦名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請自行下載表件並詳填各欄位。
三、 依遴薦要點遴選優秀青年,第一名需代表學校參加「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11年青年節菁英會」
全國表揚活動,活動日期:111年3月28日(星期一)至29日(星期二)兩天一夜(請當選者預留時間)。
第二名代表學校參加縣市青年節表揚大會接受頒獎,表揚日期依縣市通知為主,
其他優秀同學請各校自行表揚,以上受獎同學,惠允公假。
四、請各系薦報一名優異學生,並請於12月15日前至學務處生活事務中心提交資料或寄至信箱:vivianyu@mitust.edu.tw。
五、以上有疑問請來電分機2302 余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