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各校開學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重點摘述說明如下:
(一)確診、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二)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之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三)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師生人員,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快篩陰性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以上說明,期滿若仍有症狀,是不得入校上班上課的。若快篩陽性,亦不得入校上班上課。如果快篩陽性仍入校上班上課,依規定可開罰。請注意!!
對於學校教職員工在校期間,因公務、自主防疫期滿後返校或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者,以及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或因公務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或活動,可以實際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每次1人1劑快篩試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