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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農業金庫113年度獎學金」活動簡章

轉知-「全國農業金庫113年度獎學金」活動簡章
說 明:
一、 為鼓勵農業相關系所學生認識農業金融業務,培育未來農業金融相關人才,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茲檢送旨揭活動簡章(如附件)。
二、 旨揭活動簡章重點摘要如下:
(一)作業期間:申請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15日截止,預計於10月底前公布獲獎名單。
(二)申請條件:
   1、學校系所:國內公私立(科技)大學院校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商學管理、資訊、永續發展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學生 。
   2、名額:15名。
   3、資格:
(1)就讀學士班2~4年級或碩士班1年級。
(2)若為學士班4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
(3)限本國籍在學學生,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4)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5)就讀系所教授推薦函2份。
(6)如為農家子弟(直系親屬具備農漁保身份者)、清寒家庭或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酌予加分。
(三)獎學金額度及領取期間:經審查通過之得獎者,每名新臺幣1萬元整。
(四)其他:
1、申請人於申請期間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或申請之文件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本公司將不予錄取;經錄取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2、申請人如曾獲取本公司歷年獎學金者不得再次申請本獎學金,若違反前述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錄取;經錄取者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學金。
三、 申請人請依旨揭活動簡章第伍點(申請程序),檢附相關資料並以掛號郵寄至100011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10樓 全國農業金庫 業務發展部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3年度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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