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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欣恩獎助學金

轉知-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欣恩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乙份

說 明:

一、 本會秉持服務弱勢婦女與兒少之使命,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第4條「暫行特別措施」之精神,為在有限資源下支持家庭清寒之年輕女性,

使其能於大專院校就讀期間獲得穩定的教育學習,同時促進性別平權議題之認識、提升性平意識,

特設立「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欣恩獎助學金」。

二、 申請期限自113年08月01日起至08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請仔細閱讀申請辦法檢具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向該基金會提出書面申請

獎助學金金額 每學期五萬元,可一次申請一學年。

(一)申請期間:113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2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

第一類:申請者向提供服務之本會分所提出後,由分所彙整資料提交申請文件。

第二類:由申請者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文件。

(郵寄地址:23143 新北市新店區順安街 2-1 號 勵馨基金會  欣恩獎助學金收)

(三)聯絡人:(02)89115595*116 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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