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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金門縣政府主辦及代辦獎助學金申請規定」

轉知-修正「金門縣政府主辦及代辦獎助學金申請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金門縣政府113年9月30日府教國字第1130088586號函辦理。
二、 檢附「金門縣政府主辦及代辦獎助學金申請規定」修正對照表及申請規定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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