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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一、主辦單位: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

二、服務目的: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合法租賃權益。

三、服務內容及申請條件:

電話法律諮詢服務:
提供租屋糾紛承租人電話法律諮詢,專線電話為 412-8518 轉 2 再轉 6(市話請直撥,手機請加 02)。

法律文件撰擬及律師代理扶助:
針對領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或地方政府二年內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之承租人,於經鄉鎮市區或消費爭議調解不成立、不服不動產糾紛調處結果,或為法院調解、訴訟等程序之被告或相對人時,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該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協助。

四、承辦人聯絡方式:
汪永愉,聯絡電話:02-23225255 分機 706,電子郵件:evawang@laf.org.tw。

五、詳細服務資訊請參閱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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