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事務中心|就學支持
先了解適用資格,準備申請表,再由承辦人協助確認減免方式。
辦理請洽呂鳳珠組員,電話分機2324。
本校30+大學原公告載明,參與學生不適用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資格。該計畫已更名為「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申請時請由承辦人依現行計畫確認適用資格。
承辦人:呂鳳珠組員 電話:03-5927700 分機 2324 洽辦地點:大華樓三樓・學務處大33辦公室
資訊整理日期:11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