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 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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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辦法公告
一、目的 為延續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下稱「本會」)終身學習之推廣、終身教育環境之建構、長期深耕偏鄉教育、陪伴弱勢兒少成長的初心與使命,本會特設立「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期待以實際經濟支持與精神肯定,鼓勵受獎學生持續向學,勇敢追夢,延續「希望」於教育旅程的影響,成為邁向明日未來的重要後盾。
本獎助學金以「鼓勵持續學習、翻轉人生困境」為核心精神,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並持續就讀大專院校以上者,經審核符合本辦法各項資格條件,即具備獲獎資格,如有特殊表現者(詳見以下非必要申請項目),則本會得另行增核加發卓越獎助金。
二、名額 預計錄取名額共 1,000名。
惟本會得視實際申請件數及申請人表現情形,保留從缺、不足額錄取、增額錄取及增設獎項等權利。
三、金額 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6,000元整;如另獲頒卓越獎助金者,該金額將另行個別核定。
四、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2.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3.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4.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 60 分(含)以上。
五、申請時間 民國 114年10月1日起 至 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六、檢附文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申請人基本資料 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在學證明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七、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透過本會提供之線上申請表單完成所有申請資料之填報與上傳。
八、甄選方式 本獎助學金經資料審核符合條件者即具獲獎資格,無需評選。若有特別獎項,將另行設置評選機制,由本會邀請專業委員審核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九、甄選結果公布 預計於民國 114年12月公告獲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得獎者。
十、聯絡方式
服務電話:02-2711-03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官方 LINE:@yl_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