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各類就學專區

heart注意事項:各類就學措施補助或減免僅能擇一申請,同一教育階段,已享受減免或補助者,不能重複請領,若重複請領應繳回補助款。

heart申請各項減免或就學貸款資料 enlightened校外實習學生 請寄到307304新竹縣芎林鄉大華路一號學務處呂小姐收  電話 (03)5927700分機2324

113學年度第2學期 開學日期於114年2月17日開學

拉近公私立減免學雜費差額補助

※重要提醒 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五專四、五年級及大學部學生,本國籍學生具正式學籍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及學分班學生),不需提出申請可以使用拉近公私立減免學雜費差額補助簡稱「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日間部(一年度3.5萬元)一學期1.75萬元,進修部則是學分費50%(以加退選實際選課學分費補助),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會在繳費單中扣除不需申請,

各類學費性質補助,同一教育階段僅能擇一申請,不能重複請領。

不使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請告知承辦人(03)5927700分機2324呂小姐

請同學及家長若有其他政府同性質補助(如公務人員子女補助、勞動部失業家庭子女就學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補助、

大學儲備軍團補助等等,請務必確認要請領哪一種,以免要繳回補助款,謝謝!

最新 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1132201324A號函yes 簡稱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可和農業部補助同時申請,

 ☆公告如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如有疑問請洽詢學務處大華樓3樓大33辦公室呂小姐

 

yes免學費方案申請(五專前三年) 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不收繳申請表

申請對象:五專前三年學生。(學生不須提出申請)

五專前三年學生若具有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中低收入戶、低收入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女(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不超過220萬元)

或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仍可辦理雜費減免

每學期均需檢附申請表件及證明文件繳至學務處大33辦公室呂小姐收

※若下學期學生身分變更為低收入學生,請務必申請低收入學生學雜費減免,學雜費補助較優於免學費補助,政府各項學費性質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需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資料,記事欄位不得省略。

※同學若為復學生、轉學生、重考(重新入學)同一教育階段,已使用免學費補助,則不得重複請領補助。

yes學雜費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日間部)  申請對象:具正式學籍不含延修及學分班學生,每學期辦理。

中華民國國民具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暨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前一年度家庭所得不超過220萬元整)請詳閱相關辦法 

說明:

在校生減免同學應在113年12月2日-12月18日前辦理減免或繳至學務處大華樓三樓大33辦公室

【新生若要就學貸款,請先減免在就學貸款】

1.減免申請表及個資同意書(務請簽名蓋章)2.證明或核准公文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含詳細記事)

不用先繳費,請先辦理減免以便重新製作繳費單,(減免之後以新繳費單再繳交餘額或辦理就學貸款)

yes請詳閱相關辦法         學雜費減免填寫範例yes

yes學雜費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進修部)  申請對象:具正式學籍不含延修及學分班學生,每學期辦理。

中華民國國民具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暨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前一年度家庭所得不超過220萬元整)請詳閱相關辦法  如有疑問洽(03)5927700分機2324

說明:在校生減免同學應在113年12月2日-12月18日前辦理減免或繳至學務處大華樓三樓大33辦公室

【新生若要就學貸款,請先減免在就學貸款】

1.減免申請表及個資同意書(務請簽名蓋章)2.證明或核准公文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含詳細記事)

不用先繳費,請先辦理減免以便重新製作繳費單,(減免之後以新繳費單再繳交餘額或辦理就學貸款)

yes請詳閱相關辦法     學雜費減免填寫範例yes

 

>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111.07.07修訂 

申請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具正式學籍不含延修及學分班,每學期辦理。

yes就學貸款流程圖     yes113-1就學貸款公告   申請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具正式學籍學生,每學期辦理。(非補助)

就學貸款相關辦法yes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yes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yes

heart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或不同學程(五專、四技等) 辦理貸款 請向上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錄對保資料後,隔日到臺灣銀行對保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三人請攜帶1.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正本及三人印章2.學校繳費單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含父母及學生資料要有詳細記事)

一同到全省臺灣銀行辦理。依就學貸款辦法辦理,請詳閱學務處網站相關辦法

說明:辦理就學貸款應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餘額再至臺灣銀行對保開學日前辦妥繳至承辦單位或寄回

開學日繳交就學貸款對保資料

繳交資料(1.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學校聯)2.學校繳費單3.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電子謄本

(記事不得省略,須含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之資料)或開學當日繳交對保資料至大33學務處辦公室或

郵寄到307304新竹縣芎林鄉大華路一號學務處呂小姐收  電話 (03)5927700分機2324

未繳交就學貸款資料視同未註冊,資料請務必繳回承辦單位學務處呂小姐處~謝謝

有多貸生活費及書籍費同學,需檢附土地銀行存摺影印本,以供匯撥使用,非土地銀行需扣匯款手續費,謝謝!

有減免身分同學要先減免,才能就學貸款,如需校內住宿務必提出住宿申請 ,住宿費用必須在學費單中,才可申請就學貸款  。

yes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由此去         就學貸款科系填寫說明

yes學生學雜費繳費單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學生專區下載去(113年8月1日起才開放下載繳費單)

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本計畫一年度申請一次)

依據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 辦理yes113.01.31臺教高通字第1132200194號函修正)

      113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開學後至10月18日截止 yes下載申請表     下學期不受理申請

     每學年度上學期辦理,下學期補助於繳費單中扣除(開學後合格同學請繳交已繳費之註冊收據)

  • 助學金申請對象:中華民國國籍具正式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延修生及學分班學生),上學期辦理,下學期補助於繳費單中扣除。同一教育階段,若已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其他政府相關補助不得重複請領,若重複請領,應繳回補助款。

  • 113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受理申請時間開學後至113年10月18日截止yes

  • 大專校院學生,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112.08.29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538號函修正)

  • 2.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 3.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轉學生免附成績單)

  • 家庭計列人口如何計算:​

  • (1)未成年:與其法定監護人合計。(2)已成年:與其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合計。​

  • 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

申請時檢附1.申請書及個資同意書、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需有詳細記事)及3.前一學期成績單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免附)申請於每學年度之10月18日前繳交申請表件及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需有詳細記事不能省略記事)至學務處大33辦公室呂小姐處

  • 生活助學金申請yes應符合助學金申請資格,如有疑問請參閱相關辦法說明 

  • 生活助學金申請對象符合經濟弱勢,助學金資格學生包括五專前三年、五專四、五年級及四技部

  •  113學年度申請合格者由114年3月起依本校生活助學金辦法實施

  • 因本校宿舍充足,歡迎同學申請校內住宿,五專四、五年級,四技部低收入學生學業平均60分以上
  • (新生免附成績單),可申請免費住宿及中低收入學生優先校內住宿喔!
  • 低收入學生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前提出申請表件yes
  • 若學校校內宿舍不足時,學校得以抽籤或候補等其他方式,協助中低收入戶學生較一般學生有優先入住校內宿舍之機會
  • 若學生因違反宿舍規定遭退宿或退學,因個人因素不能配合宿舍規定,而校外租屋者,不符本項申請資格。
  • 校外租屋同學可申請內政部擴大租金補貼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yes

yes請詳閱相關辦法

yes113學年度各項助學措施宣導手冊 可自行下載參閱1130821

  急難救助

yes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救助申請表 11301改版檔案格式-odt 或 pdfyes可下載

法規導讀 1040128修訂    依照本辦法學生遭遇急難或重大事故可申請,學生可向學務處生活事務中心呂小姐提出申請

 

yes本校學生清寒及急難補助金申請表

yes本校學生清寒及急難補助金設置及實施要點 

依照本辦法學生遭遇急難或重大事故可申請,學生可向學務處生活事務中心呂小姐提出申請

yes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其他獎助學金訊息(請依公告時程,洽詢學務處呂小姐或各承辦單位)

yes本校獎助學金訊息->請見學務處生活事務中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