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各類就學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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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具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暨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前一年度家庭所得不超過220萬元整)請詳閱相關辦法 說明: 預收115-1減免作業同學收件為6月1日-6月18日前辦理減免或繳至學務處大華樓三樓大33辦公室 【若要就學貸款,請先減免在就學貸款】 1.減免申請表及個資同意書(務請簽名蓋章)2.證明正本或核准公文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含詳細記事), 不用先繳費,請先辦理減免以便重新製作繳費單,(減免之後以新繳費單再繳交餘額或辦理就學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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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具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暨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前一年度家庭所得不超過220萬元整)請詳閱相關辦法 如有疑問洽(03)5927700分機2324 預收115-1減免作業同學收件為6月1日-6月18日前辦理減免或繳至學務處大華樓三樓大33辦公室
【若要就學貸款,請先減免在就學貸款】 1.減免申請表及個資同意書(務請簽名蓋章)2.證明正本或核准公文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含詳細記事), 不用先繳費,請先辦理減免以便重新製作繳費單,(減免之後以新繳費單再繳交餘額或辦理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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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111.07.07修訂 申請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具正式學籍不含延修及學分班,每學期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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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相關辦法 有減免身分同學要先減免,在辦理就學貸款,如需校內住宿請向宿舍中心提出住宿申請,住宿費用必須在學費單中,才能申貸校內住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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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一學年度申請一次) 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修正名稱為 「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依據 115 年 6 月 30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52201313 號函修正 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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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救助申請
法規導讀 1040128修訂 依照本辦法學生遭遇急難或重大事故可申請,學生可向學務處生活事務中心申請
本校3%助學工讀金
最新 115年度基本工資第一級將調整為29,590元,每小時基本時薪調整為196元 各計畫執行雇用本校學生擔任工讀生,應依規定投保勞保。 助學工讀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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