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通知-114-1低收入學生申請校內免費住宿申請(114年10月7日止)
學務處通知-114-1低收入學生申請校內免費住宿申請(114年10月7日止)
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具正式學籍之本國籍學生 (不含延長修業及學分班學生及外籍生)
申請資格: 校內住宿之專科部四、五年級及大學部學生,符合低收入學生資格 (第一次申請需檢附低收證明),
不含延修生、學分班及外籍生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60分以上,校內住宿之低收入學生,可申請低收入學生校內免費住宿,
申請低收入學生校內免費住宿同學需繳交以下資料
1.填寫申請表並繳交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2.需洽詢宿舍管理員蓋章以利安排服務時間,
3.並完成繳費請檢附繳費證明及土地銀行個人存摺影印本(非土地銀行會內扣匯費)
請在114年10月7日前繳交申請表件及繳費證明至學務處承辦人呂小姐處(大華樓三樓大33辦公室),
不接受事後申請,逾期不受理,申請同學應依照規定於114年11月20日前,完成服務時數後繳交服務時數表由承辦單位辦理退費。
有就學貸款同學期末退還台灣銀行協助同學償還貸款,未依規定完成服務同學,逾期不退費。
如有疑問請洽詢學務處呂小姐03-5927700#2324